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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6 2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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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您指的是科室自已打的待灭菌包不符合规范要求,供应室将此种包下收回供应室后经灭菌处理再送回使用科室。院感科让您拒收肯定是有原因的,如果供应室真正做到了集中处理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没有做到集中处理,收回的不合格包又不代处理,不拒收怎么办?难道让不合格的包灭菌后用于临床,这不是医疗安全隐患吗?建议院感、供应室、护理部及相关临床科室坐下来商讨出一个解决的办法来,大家都执行。这样即解决了问题,互相之间也不伤和气,更重要的是可以消除医疗安全隐患,保证医疗安全。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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