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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9 1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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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过氧化氢等离子体低温灭菌
5.8.5.2 注意事项
5.8.5.2.1 灭菌前物品应充分干燥。
5.8.5.2.2 灭菌物品应使用专用包装材料和容器。
5.8.5.2.3 灭菌物品及包装材料不应含植物性纤维材质,如纸、海绵、棉布、木质类、油类、粉剂类等。
5.9.5 无菌物品储存有效期
5.9.5.1 环境的温度、湿度达到WS310.1的规定时,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d;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宜为7d。
5.9.5.2 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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