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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4 09: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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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玲 于 2011-1-29 00:11 编辑
我没有想到在回收器械是否需要科室做个冲冼的话题,热闹非凡,原不想发表意见,但今天看了一些观点,我也不得不说两句了。
首先,卫生部的标准不是哪个人制订的,一旦以行政部门下发,与任何个人就没有关系,这是基本规举,所以,我不赞成快乐天空自居是标准制定者,这样不好。
第二,提到广东的冯老师的试验,结果恰恰相反。试验是严格按照瑞典清洁效果测试的方法,对3000件器械清洗后分别放置1,2,3,4,5小时,发现使用10次以下的器械放置3小时,发生锈迹,外科剪刀被血液腐蚀而无法使用。所以,广东提出及时回收的时间是2小时。是大家努力的目标。我们的关注的焦点应该是如何能做到及时回收,特别是手术器械,如果能做到及时回收,科室是不需要做冲洗的。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努力的过程,也需要医院真正重视基础投入。现在暂时做不到的情况,大家都承担一些责任,我认为不需要一刀切的处理。中国的医疗发展是正在进行时......
第三,关于科室是否要冲洗的问题。我们在学校读书时,科教书是在教我们,每项操作完要整理用物,包括患者、用物和使用后的器械。这种器械冲洗或擦拭是工作最后的一道程序,我个人认为不必这么紧张,好像这样做一定会发生感染,如果真是这样,那临床医生与护士都不要做手术了,因为手术过程不更危险?
第四,关于任何手套都无法防止穿透,如果按照这个理论,供应室的人戴什么手套?她们就应该被感染吗?显然这个观点太绝对化了。还有关于衣服送洗衣店的问题。的确,由于衣服个人无法洗干净所以送洗衣店,在日常生活中,有多少人把自己的衣服送洗衣店?这是由于成本高,现在大多数消耗不起,所以,大多数人会注意不要让自己的衣服弄脏,尤其是难洗的污迹,一但染上,大家也会马上去清洗,这个道理是一样的。我曾在香港联合医院工作一个月,当时有位同事把工作弄脏了,没有及时送到洗衣房,而是按常规出洗的时间,结果,受到投诉。因为,当染上难以清洗的污迹时,要求工作人员马上出洗并告诉工人,然后洗衣房使用特殊清洗处理方法。就说明在管理制度上,要求大家遵守规则,目的是对最终的效果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五,有些冒似科研数据,其实并不是真实的,这种做法不好
第六,我们现在集中管理刚刚起步,无论是消毒供应中心,还是医院临床临床科室,都有一个适应和调整过程,但是我们看到这两年已经有了相当大的改变,毕竟我们知道目标在哪里,通过与临床科室的交融,逐步会让医院领导和医务人员认识到供应室能为她们做什么事情,愿意把供应室建在手术室的旁边。这是最难得的。只要做到对手术及时回收,就不存在是否冲洗的争论,在人力、建筑暂时无法做到的情况下,手术护士冲洗明显血迹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因为护士清点血垫比器械上的血迹多得多啊。因此良好的工作习惯是最重要的,否则职业暴露发生是无法避免的。
第七,如果做什么事情,我们仅仅用行政思维说是与否,我们不可能把事情做好。回收冲洗的问题也是如此。如果你是一名省的专家,看到一间手术量大,器械周转快,但供应室仍是办公班,还要求科室器械冲洗,这说明供应室肯定是不合格的。如果换了另外一种情况,白天供应室紧跟临床,及时回收,但晚上急诊手术较少,供应室不排夜班,手术室护士冲先后密闭放置。你们认为可以吗?
所以,管理没有固定的模式,尽力去做好,就是好的,因为大家在努力,这种态度才是我们要积极地去推动,用这种态度,才能在每个医院资源不一样的情况下,做得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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