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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1 21: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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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第3 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4.4.2 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4.4.2.3 生物监测法
4.4.2.3.1 应每周监测一次
而对植入物的要求:
4.4.1.5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
4.4.2.3.2 紧急情况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PCD中加入5类化学指示物。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如果仅仅是外来器械,那只作为一般手术器械来处理,没必要做生物监测。如果一定要做,那也不是坏事。只是成本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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