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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earhang

今天执法大队来我院检查,提出“药瓶和玻璃安瓿属于生活垃圾”。请问有这样的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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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4: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使用过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但也不属于生活垃圾,按照危险性废物进行管理,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玻璃安剖按损伤性医疗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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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4: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属于医疗垃圾,但要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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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4: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遇到过这样的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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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4: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那边 发表于 2013-3-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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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卫生部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批复(苏卫医〔2010〕78号)
省卫生厅关于玻璃安瓿处理归类的批复
请问这个批复适用于全国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没有正式的发给各个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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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4: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废物的分类有的地方形而上学,难以界定,输液瓶可以作为生活垃圾,但一次性氧气湿化瓶也不直接接触病人,但作为一次性医疗用品,却要划归到医疗废物的范畴,有点让人难以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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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4: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兴里月 发表于 2013-3-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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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批复适用于全国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没有正式的发给各个地方呢?
有批复,是全国参照执行的,执法的话,以卫生部批复为准,那边是政法司释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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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4: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患者用的一次性床单被套等患者出院后应该按医疗垃圾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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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5 14: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SMAP鸡包纸 发表于 2013-3-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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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批复,是全国参照执行的,执法的话,以卫生部批复为准,那边是政法司释义的
学习了,
谢谢老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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