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dearhang

医废交接用数量登记可以吗?

[复制链接]

0

主题

145

帖子

31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1
发表于 2012-11-22 11: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规范既然说重量或数量,我的理解就是包的个数也可以呀,可能我理解有误了。每包重量肯定不一样的,只是每个科室都称重很麻烦,而且有的科室称重形同虚设,管理起来有难度,所以还是倾向于9楼和10楼老师的做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4

帖子

44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41
发表于 2012-11-22 11: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科室是按重量交接登记,处置中心是按体积交接登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453

帖子

63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34
发表于 2012-11-22 11: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按包算的,没有登记重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56

帖子

69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94
发表于 2012-11-22 11: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出科是按质量登记的,但是医废中心是按箱登记的,而且像病理性医废,他们也不单独登记。感觉我们按照要求落实了,可是他们却不那么严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