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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22: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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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
这个文件我们也早知道了,也通知了相关科室,可还是经常有护士长来询问胎儿遗体的处置方法,因为事实上医院引产下来的胎儿遗体甚至死亡的婴儿遗体家长都不会要,他们会说反正我们不要了,你们爱怎么处理怎么处理。而我们医院现在已经没有了太平间,也不可能集中存放冰柜再一起送殡仪馆处理,况且这也涉及到费用问题,现在真的很难做啊。同意,我们医院也存在这一问题,看到有的医院可以存到一定量时集中处置一次到时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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