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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13: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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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静思语 发表于 2013-9-6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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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解释利国利民又遵循医废处置原则,很好。
临床为此纠结的原因就是他们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师的解 ... 各位老师,对于带血的注射器用手分类后针头入锐器盒,我有异义。在《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
指导原则(试行)》中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那我想问一下:分离针头的操作大家是用手操作的么?这样不是会增加被锐器刺伤的机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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