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3-1-29 14: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持一分为二观点看待这件事:
1、正如楼上各位所说,上报是医师的本职使然,那么他们不按规距做呢,是不是我们就得一定要用罚处办法来对待呢,抑或是通过大量的病历回访来发现和催报?
2、我们在感染病历监控方面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无非是:上报及时率和准确性提高的同时,漏报率降低,那么为什么不可以“管它白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我们就当他好猫呢?”手段可以有异,只要目标方面偏差不大,个人认为还是可取的,毕竟各院情况不同嘛。
3、法定传染病上报也是医师的天职吧,但国家不是照样规定上报一例由CDC给几块钱的奖励吗,事出有因,道亦相近。
4、目前感染管理业务尚处探索阶段,应该倡导多措施并举,然后积累一定经验后进行分析总结或许会更好一些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