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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3 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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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卫生部“医院感染监测规范”中已经没有环境卫生监测内容了,更多的是重点项目、科室、人群等的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但四川省“消毒管理要求”中规定:每年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医院各科室的空气、物表、台面、灭菌消毒物品、手、消毒液、灭菌剂、污水污物的处理等监测2次/年,而卫生部又在部分重点部门的“建设与管理指南”如:手术部、新生儿室、血液净化透析中心、重症医学科中指出——要对物表、透析液、空气、消毒灭菌物品等进行采样监测!因此,该如何做,请老师认真阅读卫生部相关规范、指南等进行就没有错!我们是每月、每季度对卫生部要求的内容进行采样监测,普通科室基本是由市CDC每年监测2次就OK了,当怀疑医院感染流行和暴发与环境卫生学有相关性时,及时布点采样监测如设备、仪器、手、物表、拖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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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韵幽香
说得好!
发表于 2012-4-13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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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韵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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