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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16: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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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很认真阅读规范啊,谢谢您指正!安徽省血液透析管理规范(试行) 透析用水细菌数不能超出200cfu/ml,这与YY 0572-2015《血液透析及治疗相关用水》标准不超过100cfu/ml是不相符,但与卫生部卫医管发〔2010〕15号《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要求相符,不知以哪一个标准或规范、操作规程为准。
《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
二、透析用水的水质监控
(三)细菌培养应每月1 次,要求细菌数<200 cfu/ml;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透析机每台透析机每年至少检测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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