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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fkyy 发表于 2012-4-11 11:05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同意5楼的意见。顾名思义,发热门诊就是门诊的一部分,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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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 发表于 2012-4-11 10:54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个人认为发热门诊在行政管理方面应该隶属门诊管理,其他业务方面各管各的。医务、护理、院感各司其职,相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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