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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08: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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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海内知己 于 2017-3-27 11:55 编辑
按理而言,只有全身使用的药物才计入统计范畴。但从规范用药的管理层面而言,因开全身用药剂型用于局部使用的做法,目前的指南或规范大多不推荐,点评时也大多视为不规范或不合理用法(除非有循证方面的证据),故我们将这种不规范的用药亦列入使用统计范畴,以促使临床减少这种不规范的应用。除非所开具的药物本身就是外用剂型。因为电脑在技术上只要开的药物是全身用药,它就计入统计范畴。单纯外用的可以设定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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