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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7 08: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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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往下排是这样:“法”最大,是人大发布的(如“传染病防治法”);“条例”是经国务院发布的(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再往下是部门规章(如“消毒管理办法”)和省级政府的地方法规;“行标”是在部门规章以下,也是经标准化委员会审批通过才可发布,所以有标准号。而《血液净化操作规程》是一个行业的标准操作规程,更加细化,是卫生部下设部门就可以发布的规范。所以从法律效力级别上《血液净化操作规程》应该服从于新的消毒技术规范,从发布时间上更应该服从于新的消毒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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