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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0 09: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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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yfywlj 于 2016-5-20 10:50 编辑
(1)高度危险物品:
定义: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要求:一定要灭菌!
灭菌方法:压力蒸汽(首选),环氧乙烷(EO);等离子体灭菌(HP-Plasma); 化学灭菌,如:2%戊二醛浸泡10小时以 上 。
(2)中度危险物品:
定义: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要求:高水平消毒
消毒方法:2%戊二醛、含氯消毒剂、碘伏、75%酒精。
(3)低度危险物品:
定义: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
要求:低水平消毒
消毒方法:清洗,机械除菌。
总之,应根据物品污染后的危险程度选择消毒灭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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