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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16: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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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诊断标准诊断。一、器官(或腔隙)感染 临床诊断 符合上述规定,并具有下述三条之一即可诊断。1. 引流或穿刺有脓液。 2.再次手术探查、经组织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发现涉及器官(或腔隙)感染的证据。 3.由临床医师诊断的器官(或腔隙)感染。 病原学诊断 临床诊断基础上,细菌培养阳性。
二、腹(盆)腔内组织感染 包括胆囊、胆道、肝、脾、胰、腹膜、膈下、盆腔、其它组织或腔隙的急性感染,含持续腹膜透析继发性腹膜炎。 临床诊断 具有下列症状、体征中任何两项,无其它原因可以解释,同时有检验、影像学检查的相应异常发现。 1.发热³38℃。 2.恶心、呕吐。 3.腹痛、腹部压痛或反跳痛或触及包块状物伴触痛。 4.黄疸。 病原学诊断 在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经手术切除、引流管、穿刺吸引或内镜获取的标本检出病原体。 2.血培养阳性,且与局部感染菌相同或与临床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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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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