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97|回复: 23

请问以下案例是否判定为院内感染?理由?谢谢解答!(已答复)

[复制链接]

9万

主题

9万

帖子

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6812
发表于 2015-10-19 16: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狼头 于 2015-11-12 09:01 编辑

男性患者54岁于2015年7月31日行阑尾切除术,切口愈合良好。8月5日患者出院,出院时切口尚未拆线。出院后切口出现感染渗出等症状,后来院将切口缝线拆除,给予清创脓液换药2周后切口逐渐清洁,无明显感染渗出液。8月23日给予2期缝合。8月26日予“阑尾炎术后切口感染”入院。
问题:切口感染属于院内感染吗?是或不是,其理由是什么呢?



上一篇:院感诊断下一篇:误吸了“多重耐药肺炎克雷伯杆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24

帖子

32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2
发表于 2015-10-19 16: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的解惑!“本次感染是与上次住院行阑尾切除术有关”只是这个我当时没有明白过来,现在知道了。还有一点不明白:手术切口感染的具体时间如何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322
发表于 2015-10-19 16: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医院感染手术部位感染-切口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699

帖子

691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691
发表于 2015-10-19 16:2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医院感染手术部位感染-浅表切口感染;因为本次感染与上次住院行阑尾切除术有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42

帖子

412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412
发表于 2015-10-19 16: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属于术后发生的手术部位感染,因为发生于术后30天内,换药能好极有可能属于表浅手术切口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937

帖子

91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14
发表于 2015-10-19 16: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手术部位
(一)表浅手术切口感染
  仅限于切口涉及的皮肤和皮下组织,感染发生于术后30天内。
  临床诊断具有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
  1.表浅切口有红、肿、热、痛,或有脓性分泌物。
  2.临床医师诊断的表浅切口感染。
  病原学诊断临床诊断基础上,细菌培养阳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24

帖子

169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69
发表于 2015-10-19 16: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院内感染,因为出院后出现感染症状,且在手术后30天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166

帖子

237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37
发表于 2015-10-19 16: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医院感染无疑!楼主是否觉得患者再次住院已经超出了“出院后30天内”这一限值?事实上患者出现感染症状时并未超出期限,本次住院只是感染继续发展而已,所以,不必怀疑!






[h2]评分[/h2]





参与人数 1威望 +2
金币 +2

收起
理由





狼头
+ 2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92

帖子

135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35
发表于 2015-10-19 16: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次感染与上次手术有关,无植入物的术后三十天内的感染都属于院内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2

帖子

3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8
发表于 2015-10-19 16: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院内感染。理由:1、本次住院与上次住院有相关性;2、术后无植入物30天内的感染属于院内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