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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卫医函〔2010〕23号
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血液细菌培养工作,指导临床合理检查,规范诊疗。近期,我厅组织专家起草了《山东省临床检验实验室血培养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4月25日前报山东省临床检验中心或我厅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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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床检验实验室血培养操作指南

山东省临床检验实验室血培养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doc
2010-4-19 21:34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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