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0421|回复: 15

口腔科门诊小型预真空灭菌器灭菌后物品能存放多久?

[复制链接]

9万

主题

9万

帖子

9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96812
发表于 2007-8-19 08: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腔科门诊小型预真空灭菌器灭菌后物品能存放多久?
请教各位:口腔科门诊小型预真空灭菌器应该属快速压力灭菌器吧!那么经它灭菌后的物品(裸露的是4小时、不是裸露采用包装后的物品应该是24小时对吗?)。有人认为是一周(她的理由是预真空压力灭菌器就有一周)。你们如何看待?你的意见对我很重要!





上一篇:你监测过口腔科综合治疗椅水路污染情况吗?下一篇:口腔科拍片时如何防止交叉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903

帖子

2905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905
发表于 2007-8-19 08: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风玲老师给解答一下好吗?先行谢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596

帖子

33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3
发表于 2007-8-19 08: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可分为: 下排气,预真空和正压排气法三种。其灭菌参数如时间和温度由灭菌器性质、灭菌物品材料性质(带孔和不带孔)、是否裸露而定(见表3 -1)。一般灭菌时要求灭菌物品裸露。为了加快灭菌速度,快速灭菌法的灭菌周期一般不包括干燥阶段,因此灭菌完毕,灭菌物品往往是湿的; 为了避免污染,不管是否包裹,取出的物品应尽快使用,不能储存,无有效期。

按这个理解不管是否包装都不能储存,有包装能保存24小时就算不错了,不知道是不是按照这个来执行,不过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是按没包装的4小时,有包装滴24小时,专家来解释一下哦。。。。。。

[ 本帖最后由 safihu 于 2007-8-20 07:43 编辑 ]






[h2]评分[/h2]





参与人数 1 +1

收起
理由





楚楚
+ 1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127

帖子

33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31
发表于 2007-8-19 08:53:03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1 绿谷 的帖子[/h1]


灭菌后有效期的说法是中国式的,国外的灭菌后是否失效是注重事件而不是时间,也就是没有有效期,除非这个包掉到地上、污染了、潮湿了、破损了。。。。才作废,当然他们的包装材料比我们的好。我个人认为清洁干燥的器械包装后快速灭菌,应该是有一周的有效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903

帖子

2905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905
发表于 2007-8-19 08:53:04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4 缭绕 的帖子[/h1]


次我在全市质控检查是发现有家医院口腔科门诊配备小型预真空灭菌器,据说不属于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手机采用纸塑包装灭菌后至少保存半年以上,她们为了保险起见定为一个月呢!但我未看到说明书,我想请教各位谁知道这种情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25

帖子

1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14
发表于 2007-8-19 08:5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与纸塑产品有关,我也有这个印象,具体出处再查一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127

帖子

331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331
发表于 2007-8-19 08:53:06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5 绿谷 的帖子[/h1]


《消毒技术规范》P155上说可以半年以上,但一般的医院都是一个月的保存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2903

帖子

2905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905
发表于 2007-8-19 08: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7 缭绕 的帖子[/h1]


真空灭菌器按要求每天要进行B-D试验包测试,可是这小型预真空灭菌器无法放进去,请问不做没关系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1324

帖子

36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6
发表于 2007-8-19 08: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h1]回复 #8 绿谷 的帖子[/h1]


卫生部的一次培训班上,我请教了一位北京的专家:目前不强求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596

帖子

33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3
发表于 2007-8-19 08: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个讨论不清的问题,需要权威们确认一下才好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浙ICP备16040142号-3)|山东省消毒供应质量控制中心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