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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液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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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1 14: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教各位老师洗手液需要审核资质吗?如果需要都审核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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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1 14: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洗手液应该说属于清洁产品,不属于消毒剂,但它是消字号,所以也在疑惑,希望得到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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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1 14: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一次卫生监督所来检查,说如果是带抗菌成分的要求和消毒剂一样,要有卫生许可证和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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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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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1 14: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洗手液可以属于非消毒产品的清洁产品,也可以属于消毒产品的卫生用品类,要看产品标签及说明书标注内容而定,如果标注“抗(抑)菌”作用,生产企业就必须取得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及《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方可生产与销售,否则就属于违规产品。
     如果洗手液产品属于消毒产品的,应按消毒产品相关管理规定审核。依据:

                                  消毒产品分类目录
     二、卫生用品
    (三)皮肤、粘膜卫生用品  
     3、抗(抑)菌洗剂(不含栓剂、皂类)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的通知
                                国卫监督发〔2014〕36号
     第二条 按照消毒产品用途、使用对象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类是具有较高风险,需要严格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用于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灭菌剂和灭菌器械,皮肤黏膜消毒剂,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第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除第一类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化学指示物,以及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第三类是风险程度较低,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安全、有效的除抗(抑)菌制剂外的卫生用品。
     同一个消毒产品涉及不同类别时,应当以较高风险类别进行管理。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 消毒产品标签及说明书禁止标注以下内容:
(三)抗(抑)菌剂产品禁止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及对象、无检验依据的抑/杀微生物类别、无检验依据的有效期以及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禁止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抗(抑)菌产品禁止标注适用于破损皮肤、粘膜、伤口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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