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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4 20: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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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布衣 于 2013-3-25 10:33 编辑
不知道您是哪个省的?
《安徽省医院CSSD检查验收评分标准》对CSSD人员配备有明确的要求:
人员配备:
人员与住院患者之比为2.5~3:100,包括注册护士、消毒员、卫生员,45岁以下达到总人数的70%,护士应不少于总人数的1/3;100张床以下医院应至少配置4人,其中护士不少于2人。应注重后备人才的培养。三级医院宜配备工程技术人员。
人员要求及继续教育:
1.护士长应从事CSSD工作三年以上,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任期内应接受系统的专科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月;持证上岗。
2.CSSD专业人员必须接受岗位培训,持卫生厅认可的专业机构培训合格证上岗。持证率要求:2010年6月底应达到30%;2010年底应达到50%;2011年应底达到80%;2012年达到100%。
质控护士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主管护师以上职称,应接受系统专科培训,持证上岗。
3. 消毒员必须经过省市级相关部门压力容器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接受院内感染相关知识培训。
4.建立CSSD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熟练掌握专业知识,科室业务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并有定期考核及记录。
5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每年进行体检。
[h2]评分[/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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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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