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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阳性的医护人员可否能继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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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急求:传染病专家:皮肤上有斑疹,且梅毒抗体、不加热试验检查阳性的医护人员,是否还可以上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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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专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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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专家回答啊。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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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申明我不是专家
个人观点:梅毒治疗期应该不会很长(通常2-3周),可以要求感染了的医护人员停止工作专心治疗至痊愈后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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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毒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性接触传染占95%。主要通过***由破损处传染,梅毒螺旋体大量存在于皮肤粘膜损害表面,也见于唾液、乳汁、精液、尿液中。未经治疗的病人在感染一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病期超过4年者,通过性接触无传染性。亦可通过干燥的皮肤和完整的粘膜而侵入。少数可通过接吻、哺乳等密切接触而传染,但必须在接触部位附有梅毒螺旋体。由于梅毒螺旋体为厌氧性,体外不易生存,且对干燥极为敏感,故通过各种器物的间接传染,可能性极少。输血时如供血者为梅毒患者可传染于受血者。先天梅毒是患有梅毒的孕妇通过胎盘血行而传染给胎儿。一般在妊娠前四个月,由于滋养体的保护作用,梅毒螺旋体不能通过,故妊娠前四个月胎儿不被感染,以后滋养体萎缩,梅毒螺旋体即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传染胎儿。
以上 是 网上查到的,不知有没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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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传染病的,当然要治疗好的啦,不过呢,血液体液隔离的病,手术不能做,但是搬运还是可以,看门诊呢,就是那句话了,标准预防是双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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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梅毒螺旋体也可以间接接触传染,如通过接吻、 哺乳和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衣裤、被褥等日常用品造成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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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专家,但是认为:1、休息治疗是关键。2、查找传染源,如为职业暴露,立即在全院进行培训,减少和杜绝此现象。3、查找干预过程的缺失,如果职业暴露后立即进行用药和连续的跟踪,也会避免此事发生。(我院也有护士被梅毒患者针头刺伤)4、日常培训要加强、职业暴露上报常态化。仅此建议,不知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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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阿朱”老师的解答,我们也是这样要求她的,但是好不是很愿意休息,因为不是职业暴露。最好要有说服力的证据,她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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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 14: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flx999 ”老师的详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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