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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男,23岁,5月26日23点入院。诊断:右眼睑挫裂伤
入院即行“清创缝合皮瓣移植术”。
5月31日,病程记录:“右眼睑局部稍压痛,皮瓣发黑,今日拆除缝线后,皮瓣下少量脓性分泌物,皮瓣坏死,在局部麻醉下将坏死皮瓣及组织清除干净........”,医师将此次手术定为II/丙愈合。
怀疑院感,遂向主管医师咨询详细情况。主管医师解释:入院时行“清创缝合皮瓣移植术”的皮瓣是原伤处未完全掉落的皮肤,将其缝合,结果皮瓣未能成活。“皮瓣下少量脓性分泌物”为坏死皮肤溶化所产生,不算感染。将坏死组织清净后,取其他部位皮肤再行移植,皮瓣成活,II/甲出院。
详细查看病历得知,住院期间体温每日11时测体温一次,均未超过37°C,且仅入院时(27日)查一次血常规,白细胞7.0。5.27给予一剂头孢呋辛钠,5.27~5.30给予头孢西丁钠以抗感染。5.31后继续以头孢西丁钠以抗感染。
我认为此病例是院感,医院感染诊断标准例关于皮肤感染-烧伤,有这样的描述:“移植的皮肤发生排斥反应并伴有感染临床证据(炎症或脓液)视为医院感染。”
科主管医师认为这不是感染。可他自己记录有“皮瓣下少量脓性分泌物”,还将此次手术定为 丙 等愈合。
该病例到底算不算院内感染呢?我几乎没有临床经验,“"皮瓣下少量脓性分泌物"为坏死皮肤溶化所产生”是不是该医师忽悠我?如果算院感,我该拿什么作为证据来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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