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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1 12: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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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浅手术切口感染
仅限于切口涉及的皮肤和皮下组织,感染发生于术后30天内。
临床诊断:具有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1、表浅切口有红、肿、热、痛,或有脓性分泌物。2、临床医师诊断的表浅切口感染。
病原学诊断:临床诊断基础上细菌培养阳性。
说明:1、创口包括外科手术切口和意外伤害所致伤口,为避免混乱,不用“创口感染”一词,与伤口有关感染参见皮肤软组织感染诊断标准。2、切口缝合针眼处有轻微炎症和少许分泌物不属于切口感染。3、切口脂肪液化,液体清亮,不属于切口感染。
一、皮肤感染
临床诊断: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1、皮肤有脓性分泌物、脓疱、疖肿等。2、患者有局部疼痛或压痛,局部红肿或发热,无其它原因解释者。
病原学诊断: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1、从感染部位的引流物或抽吸物中培养出病原体。2、血液或感染组织特异性病原体抗原检测阳性。
二、软组织感染
软组织感染包括:坏死性筋膜炎、感染性坏疽、坏死性蜂窝组织炎、感染性肌炎、淋巴结炎或淋巴管炎。
临床诊断:符合下述三条之一即可诊断。1、从感染部位引流出脓液。2、外科手术或组织病理检查证实有感染。3、患者有局部疼痛或压痛、局部红肿或发热,无其它原因解释。
病原学诊断:临床诊断基础上,符合下述两条之一即可诊断。1、血液特异性病原体抗原检测阳性,或血清IGM抗体效价达到诊断水平,或双份血清IGG呈4倍升高。2、从感染部位的引流物或组织中培养出病原体。
看了一下标准,好像两种都可以算,当时问了几家兄弟医院,他们都说没算,如果别的医院都不算切口感染,我们医院算了,感染率不就上去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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